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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春

兔子爱吃肉 著

言情小说连载

由李遥之张雪担任主角的言书名:《望春本文篇幅节奏不喜欢的书友放心精彩内容:李遥之是城里来的大学而我只会做杀猪我知道他瞧不上我这样的村里可我实在是喜欢我就学着他的模偷摸着看他带来的他发现了也只是嗤笑: 你大字都不识一装什么知识分子?后来他回了我也嫁了可就在我办喜事这他突然回睨着眼看我的丈夫: 你真要嫁这个杀猪匠?我挡住他的目牵住我那被叫成杀猪匠的老公: 他会杀我会做我们做的杀猪菜顶顶李遥之冷

主角:李遥之,张雪   更新:2025-06-23 13: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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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遥之是城里来的大学生,而我只会做杀猪菜。

我知道他瞧不上我这样的村里人。

可我实在是喜欢他,我就学着他的模样,偷摸着看他带来的书。

他发现了也只是嗤笑: 你大字都不识一个,装什么知识分子?

后来他回了城,我也嫁了人。

可就在我办喜事这天,他突然回村,睨着眼看我的丈夫: 你真要嫁这个杀猪匠?

我挡住他的目光,牵住我那被叫成杀猪匠的老公:

是,他会杀猪,我会做菜。

我们做的杀猪菜顶顶好。

李遥之冷笑: 你就这点出息?

我认真点头: 我就这点出息。

1

李遥之回城那天,大队书记带着一堆人围着我家门口,笑得眯缝了眼睛:

望春这女娃可真有眼光,当初把李知青往家里领的时候,我们还笑她傻呢。

我呢,被接李遥之的吉普车惊得说不出话。

我只知道他是大学生,但不知道他爸是大学教授,他妈是文工团的。

李遥之站在车旁,高傲地看着我:

我吃你家用你家这么久,你想要什么说出来,能给的我都给你,免得你们背后说知识分子白吃白拿。

李遥之住我家的这三年里,我日日盼着打动他的心。

他干不来农活,我就让他在家看书写字,他的工分全是我给他挣的。

我还天天去供销社领导家洗衣服,给他要来一只钢笔。

可他还是不喜欢和我说话。

跟你聊天?你听得懂什么?

他觑着眼看我: 听过陀思妥耶夫斯基吗?

鸡?你想吃鸡吗?我搓了搓手,琢磨着去哪里弄只鸡给他补补身子。

呵。他冷笑一声,不再答话。

也只有张雪来的时候,李遥之的话才会多起来。

这个张雪,是他大学同学,据说本来不用下乡的,就是为着李遥之来的。

李遥之跟她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

遥之,顾城的新诗你读了吗?张雪挥舞着新出的报纸,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他寻找光明。李遥之接了下半句。

遥之,这就是在说你呀你看不管什么时候,你永远都是这样坚韧不屈,永远向着光明张雪扑闪着眼睛。

李遥之抿了抿嘴,看向远方,许久才长长叹了一口气: 还是你懂我,张雪同志,我郑重地感谢你。

他们说的这些湿啊干的我听不懂,我只听见李遥之说黑。

他应当是嫌弃村里的晚上太黑了吧。

听去过城里的人说,城里有一种叫电灯的东西,线头一拉,就亮起来了,好用的很。

电灯我是不可能搞到的,我想了又想,从箱底翻出一对红蜡烛。

这还是我阿妈给我攒的嫁妆。

我咬了咬牙,拿去李遥之屋里给他点上。

整个屋子一下子变得亮堂堂,我满意得咧嘴笑。

你在做什么李遥之刚送完张雪回来,在门口一声暴喝。

他根本没空听我说什么,长腿一迈就进了屋,抓起两根蜡烛摔在地上,用脚底踩灭了火。

穆望春,我告诉你,把你那些小心思都收起来他气得发抖,我不过是和张雪说了几句话,你就拿这东西到我屋里点上,存心想让人误会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是?

他从来都看不起村里的人,尤其是我这样不认字的人。

他怕我要他留在我身边,与我相守一辈子。

遥之,差点忘了,这报纸留给你,你比我更需要张雪去而复返,给他送报纸。

她瞧李遥之气得脸色发青,又看了看我缩在一旁,便上前几步,抓住李遥之的衣袖,软声劝道: 你早晚都要回城的,望春同志不过是你生命长河里的匆匆一瞬,她现在不管怎么样,都不会耽误我们寻找最终的光明的。

李遥之的脸色并没有因为张雪几句话变得好看,他皱了皱眉头: 你先回去吧,谢谢你的报纸。

我知道李遥之在生很大的气,最终也没敢把那一对红烛捡起来。

2.

要什么赶紧说想这么久,算清楚了没?李遥之不耐烦的声音响起来。

此时他穿着的确良衬衣,意气风发。

一点也不像三年前发着高烧,需要我一勺一勺喂米汤的瘦弱读书人。

李遥之永远不可能给穆望春当对象了。

那我就不要缠着他了。

我想了想,掰着手指头认认真真跟他说:

你刚来的时候身子弱,我跟供销社赊了十斤蛋票,都给你补身子了,你把蛋票还了,我们就两清了。

李遥之愣住了,但他很快反应过来这是划算买卖。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叠蛋票,塞到我手里: 这里不止十斤,都拿着吧。

张雪欣喜地拉着他的衣角: 遥之,咱们欠穆春同志的都还清了,咱们早点回去吧,叔叔阿姨都在家等你呢。

李遥之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

李遥之走了,天边的晚霞一瞬间散了。

大队长一面叹气,一面偷偷把带来的瓜果蔬菜抱回怀里:

望春啊,你还真是没出息,这李同志是有大出息的,和你一个屋檐下住了那么多年,你就要了十斤蛋。

我拉住了队长媳妇: 婶儿,你上回说的本家亲戚,还作数不。

咋了?不找知识分子了?村长媳妇打趣我。

我缓缓摇了摇头:这知识分子,也不属于咱,我想过了,找男人还是要老实肯干,本分忠厚。

说到底,我还是心疼我那对红烛。

村长媳妇哭笑不得,连连摆手:

哪能都等着你呀,人家大胖小子都抱上了。

再说了,我哪敢帮你找,赶明儿你又看上知识分子了,那不冤孽了吗?

我叹了口气,有点后悔当初拒绝了村长媳妇的本家亲戚。

那要成了,我天天都能吃上猪肉炖粉条。

2.

我这一身力气,在十里乡也是有个好名声。

自打我放出话,不找知识分子了,没过几天,隔壁王婶就来拍我的门: 望春,你真不找知识分子了?

嗯,真不找了。

婶这儿倒是有个人,说不上是知识分子,书倒是也读过几天的,就是家里成分不太好,还有点少爷脾气在身上。

你要是能忍,也挺衬你。

成分不太好?能差过李遥之去?

少爷脾气?李遥之那样的我都能伺候,还怕啥?

就是那读过几天书,让我心里直泛嘀咕。

这认字的,可别又像李遥之那样,尽说些我听不懂的话,还作贱我的红蜡烛。

要不得,要不得。

我这一开门,正要回绝王婶,乍一瞅见那男人的脸。

嘿回绝的话全抛到了脑后。

忍得忍得,是蛮衬我。

谁让我除了喜欢知识分子,还喜欢好颜色呢。

眼前男人生得比李遥之还清俊。

像我早年间瞥过一眼的电影里的青年演员。

一进门,我整个屋子都亮堂了几分。

王婶说话时,他垂着眼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

这相貌,看得我眼睛发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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