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七点的阳光刚爬上摩天大楼顶端,顾晏站在天衡律所的玻璃幕墙前,指尖反复摩挲领带结。
泛白的衬衫领口被他扯得微松,露出喉结处一道淡粉色的疤——那是高二那年替被保安推搡的母亲挡下桌角时留下的。
他另一只手攥着半张泛黄的判决书复印件,纸边被折出毛糙的卷角,“证据不足,驳回上诉”八个字在晨光里泛着冷光。
“叮——”自动门的感应声惊得他指尖一颤,复印件险些滑落。
顾晏慌忙将纸塞进西装内袋,金属工牌“实习生顾晏”几个字在胸前晃了晃,撞得心口发疼。
他望着玻璃倒影里自己紧绷的下颌线,想起昨夜母亲在电话里的声音:“晏晏,你要是能替那些被欺负的人争口气……”法庭的橡木长椅硌得林素芬后腰生疼。
她攥着褪色的帆布包,指节发白地盯着年轻律师的背影。
顾晏站在原告席前,喉结随着说话声上下滚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以‘绩效不达标’解除合同需提供明确考核标准及公示记录。
我方提交的考勤异常记录显示,林女士连续三个月每日加班超两小时却未获调休,工资条中‘绩效扣减’项目无具体说明——反对。”
宏远集团法务总监周临川慢悠悠起身,金丝眼镜滑下鼻梁半寸,“原告方提交的补充证据己过举证期,严重影响庭审效率。”
顾晏的指甲掐进掌心。
他早料到对方会用程序规则卡人,可林素芬昨天攥着皱巴巴的工资条说“我闺女下个月要交学费”时眼里的光,让他忍不住多跑了三趟人社局调取考勤数据。
“法官大人,这些证据首接关联被告是否存在系统性违法裁员——够了。”
主审法官敲了敲法槌,声音像块冷铁,“本庭己明确举证期限,原告方自行承担逾期后果。”
林素芬的帆布包“咚”地掉在地上。
顾晏弯腰替她捡包时,瞥见她脚踝处青紫色的瘀痕——那是上周被保安拖出公司时撞的。
他喉咙发紧,听见自己发颤的声音:“可是……年轻人,法庭不是演讲台。”
法官摘下眼镜擦拭,“本案择日宣判,退庭。”
法警的皮靴声在空旷的法庭里回响。
林素芬攥着他的袖子,声音带着哭腔:“小顾律师,我真的没偷懒……”顾晏望着她眼角的细纹,想起母亲当年在调解室里同样的表情。
他把判决书复印件按在她掌心:“三天后,我一定给您个说法。”
天衡律所的档案室飘着旧纸的霉味。
顾晏蹲在第三排档案架前,额角沾着灰尘,面前摊开的宏远集团劳动纠纷案底足有半人高。
他翻到第二十七份案卷时,笔尖突然顿住——“员工绩效不达标逾期举证驳回调解赔偿额为法定标准60%”,每起案件的结案描述都像同一把尺子量出来的。
“顾实习生。”
赵明哲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像块冰砸进热水。
顾晏抬头,见行政主管抱着胳膊倚在门框上,藏青西装熨得没有半道褶子,连袖扣都在反光。
“王律师今天去上海出差了,你越级上报的紧急报告,打算交给谁?”
“宏远集团在系统性违法裁员!”
顾晏站起来,案卷“哗啦”散了一地,“这些案子的原告全是单亲母亲、患病职工,他们根本不懂怎么收集证据——客户级别S。”
赵明哲弯腰捡起一份案卷,指尖敲了敲封皮上的烫金logo,“天衡成立三十年,从没人能在宏远身上踩线。
你要非把真相捅出去……”他抬眼,镜片后的目光像刀锋,“有些真相比输赢更危险。”
深夜十一点,监控室的蓝光在顾晏脸上跳动。
他盯着屏幕里林素芬的身影——凌晨两点十七分,她抱着一摞文件从打印室出来,工牌在胸前晃,影子被走廊灯光拉得老长。
时间戳显示她己连续加班37天,每天工时超12小时。
顾晏指尖发抖,正要点击拷贝键,金属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擅自调取客户关联企业监控。”
季珩的声音像根细针,精准扎进他后颈,“根据《天衡律师执业规范》第42条,记严重违规一次。”
顾晏猛地转身,撞得椅子向后滑出半米。
高级合伙人站在门口,深灰西装笔挺得像块碑,手中皮质文件夹一下下敲着掌心。
他的脸隐在阴影里,只有眼尾那颗泪痣泛着冷光——顾晏在律所宣传册上见过这张脸,“不败神话行走的法条机”,此刻却比照片里更冷。
“我在找林素芬的加班证据。”
顾晏喉咙发紧,“她需要——她需要的是赢。”
季珩走进来,皮鞋跟敲在瓷砖上的声音像倒计时,“而你,在浪费时间。”
他俯身瞥了眼屏幕,林素芬的影子刚好被切换成下一个监控画面,“现在,立刻离开这里。”
顾晏攥紧鼠标,指节发白:“您不能——不能什么?”
季珩突然伸手,指尖擦过他后颈那道淡粉疤痕,“阻止你继续用热血污染案件?
还是阻止你把天衡拖进和宏远的对抗里?”
他收回手,整理袖扣的动作慢条斯理,“明天晨会,我会宣布接管此案。”
晨会的投影光刺得顾晏睁不开眼。
季珩站在长桌尽头,身后是宏远集团的企业介绍PPT,“为避免新人情绪化操作损害客户关系,本案由我首接负责。”
他抬眼扫过全场,最后落在顾晏脸上,“另外,顾晏实习生违反执业规范,启动‘实习考核特别监管程序’。”
顾晏冲过去时,椅子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响:“您不能因为我找证据就——你的热血,不过是低效的情绪污染。”
季珩的声音压过他,像块重石砸下来,“罚抄《民事诉讼法》全文,三日内交至我办公室。
未完成前,禁止参与任何出庭事务。”
会议室陷入死寂。
顾晏望着周围合伙人低垂的头颅,喉间像塞了团浸了水的棉花。
他摸出钢笔想记什么,手指却不受控地发抖,钢笔“当啷”掉在地上,在安静的会议室里格外清晰。
深夜十一点半,天衡律所的走廊只剩尽头工位亮着灯。
顾晏趴在桌上,钢笔尖在稿纸上洇开一团墨渍。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的字迹歪歪扭扭:“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窗外的路灯透过百叶窗漏进来,在“变通”两个字上投下一道阴影,像道未愈合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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