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时分,万籁俱寂,黑暗的城市之中只有路边的路灯给人带来一丝光明,而我在偌大的城市之中我好似那池塘中的浮萍一般没有落脚之地,而今夜的冷风好似比以往更加的寒冷,吹在我单薄破烂的衣服上,冻得我小小的身体不住地哆嗦。
然而就是在今晚,在这个冰冷庞大的城市里,我有了我的家,有了一个不管多晚都会给我留一盏灯的人。
也是在这个寒冷的夜晚,我结束了我短短五年却仿佛漫长一生的行乞生活。
因为我遇到了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那就是我的师父。
他是一个十分帅气的大叔,而他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干净,爱抽烟,但是他却是一个十分护短的人。
我遇到大叔的那年,我只有五岁。
那天夜里,我又冷又饿,一个人蜷缩在漆黑冰冷的墙角下,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猫。
夜晚的风如同刀子一般刮过我的身体,我缩成一团,牙齿咯咯作响。
也就是这时,我听见在我身前不远处的巷子里,传出了一阵阵可怕的咀嚼东西的声响,黏腻又瘆人。
我以为是有野狗在垃圾桶里找到了吃的,在那里争抢。
强烈的饥饿感压过了恐惧,我挣扎着想爬过去,看看能不能捡到一点残渣。
我撑起冻得僵硬的小身子,小手紧紧抓着墙角一块凸起的砖头,一点点、极其缓慢地向巷子挪动。
当我终于蹭到巷子口时,一股刺鼻的腥臭味道如同汹涌的毒雾般扑面而来,瞬间塞满了我的口鼻。
这味道比腐烂的垃圾还要可怕百倍,让我胃里翻江倒海。
我强忍着呕吐的欲望,探头向黑暗的巷子里望去——仅仅一眼,巨大的恐惧就攫住了我幼小的心脏,让我瞬间僵在原地,连呼吸都忘了。
一个长着狰狞羊头、却有着人身子的怪物,正蹲在那里,贪婪地啃食着一具血肉模糊的野狗尸体!
那恐怖的景象吓得我魂飞魄散,小小的身体筛糠般抖起来,喉咙里堵着尖叫,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
就在我吓得几乎要瘫软时,眼角余光瞥见巷子不远处,一点猩红的火星正从黑暗里悠悠地飘过来。
我惊恐地看过去,才发现那是一个叼着烟的中年男人。
他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带着胡茬,看起来有点邋遢。
我刚想用尽力气喊出“快跑”,他却先开了口,声音低沉沙哑,带着点被打扰的不爽:“山海经,狍鸮,羊首人身,目于腋下,虎齿人爪,其音如婴儿,食人。”
他吐出一口烟圈,烦躁地啧了一声,“真让人不爽啊,这大半夜的,连觉都不让人好好睡。”
说完,他把嘴里的烟拿下来,随手丢在地上,用脚碾了碾。
然后,他抬起头,目光越过那恐怖的怪物,落在了缩在墙角、瑟瑟发抖的我身上。
他挑了挑眉,嘴角扯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
“小不点,躲远点。”
他的语气很随意,却有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力量。
我像是被解除了定身咒,手脚并用地拼命向后爬,只想离那可怕的怪物越远越好。
刚挪开一点距离,就看见那邋遢大叔的身影猛地一晃,快得像一道影子,瞬间就出现在了狍鸮旁边!
“砰!”
一声沉闷的巨响,那正在大快朵颐的羊首怪物,像个破麻袋一样被一股无形的巨力狠狠砸飞出去,重重撞在巷子深处的一棵大树上,滑落下来,抽搐两下,便彻底不动了。
干脆利落,仿佛只是随手拍飞了一只苍蝇。
而就在这时,那位中年男人突然转过身,目光精准地落在我身上。
他一步步走过来,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巷口的寒风。
他蹲下身,与我惊恐未定的视线平齐,脸上带着点玩味的表情,突然问道:“小家伙,你看我帅吗?”
我完全懵了,小小的脑袋瓜里一片空白,巨大的恐惧还没完全褪去,又被他这莫名其妙的问题砸晕了。
看着他近在咫尺、带着胡茬却莫名让人觉得安心的脸,我下意识地、像小鸡啄米一样用力点了点头,带着哭腔小声挤出:“帅……”这句话,像一道温暖的闪电,瞬间劈开了我五年流浪生涯的黑暗和寒冷。
我猛地抬起头,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光芒,泪水瞬间涌了上来,模糊了眼前这个叼着烟、有点邋遢却像天神一样降临的男人。
也就是这天起,我有了自己的家人。
“大叔的名字叫做李星渚,他是一个镇灵使。”
而从这天开始,我在大叔的带领下,懵懵懂懂地走进了这个光怪陆离、充满未知的世界。
“大叔告诉我,我的灵识天生就很高,在没有任何功法的加持下也能清晰地看到鬼魂。
简而言之,我的眼睛就是天生的阴阳眼。”
然而,不得不说的是,首到大叔牵着我冰凉的小手,带我回到他称之为“家”的地方大叔家是一间老旧的农村小院,而见到这个院子的时候我才真正开始理解那些曾经在街头巷尾听其他流浪汉抱怨过的“中年男人的可怕”。
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门,院子里杂草丛生,而打开房间门一股混杂着烟味、灰尘和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陈旧气息扑面而来。
屋子里几乎无处下脚,杂物堆积如山,像刚被龙卷风席卷过。
我当时小小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大叔是不是懒得找保洁,才把我这个‘小不点’捡回来当他的免费小童工?”
我仰着小脸,怯生生地问:“大叔,房子……为什么不收拾呀?”
大叔低头看着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带着点恶作剧得逞的得意:“嘿嘿,这不是等着你来收拾嘛!”
从此以后,这个乱糟糟的“盘丝洞”就成了我的主要战场。
小小的我,踩着大叔巨大的旧拖鞋,开始学着扫地、擦桌子常常要踮起脚、收拾散落一地的书籍和奇怪物件。
饭是我学着煮虽然常常糊锅,衣服是我努力搓洗经常洗不干净。
我真的成了一个五岁的小保姆。
只是,我依旧刻骨铭心地记得,大叔带我穿过那片狼藉的客厅,走到一扇紧闭的门前。
他掏出钥匙打开门,然后侧身让开。
小小的房间里,靠墙放着一张干净的单人小床,铺着素色的床单。
床边有一个小小的木头床头柜,上面静静立着一盏圆圆的、白色的台灯。
柔和的灯光洒下来,照亮了这方小小的、整洁的天地。
一切都那么朴素,却干净得不可思议。
大叔蹲下来,大手揉了揉我乱蓬蓬的头发,声音难得地温和:“小家伙,以后,这里就是你的房间了。”
那一瞬间,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炸开了。
五年流浪的辛酸、在垃圾桶旁和野狗抢食的屈辱、睡在冰冷桥洞下刺骨的孤独……所有积压的冰冷和委屈,都被眼前这扇门后这方小小的、温暖的天地彻底融化。
那盏白色的小台灯,像一颗小小的太阳,不仅照亮了房间,更瞬间照亮了我整个灰暗的世界。
“这……真的是……我的?”
我颤抖着声音问,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大颗大颗滚落,砸在光洁的地板上。
我甚至不敢伸手去碰那看起来无比柔软的床单,生怕自己脏兮兮的小手会弄脏它。
李星渚——我的师傅,那个能一拳打飞怪物的强大男人,此刻脸上惯常的懒散和不羁消失了。
他看着我汹涌的泪水,似乎有点无措,笨拙地用他粗糙的手指替我抹了抹脸,结果把我的小脸抹得更花了。
“废话,钥匙给你。”
他摊开宽大的手掌,一枚小小的、带着他体温的铜钥匙躺在掌心,“以后,这里就是你的窝。
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不用憋着,也不用再怕谁。”
他顿了顿,好像不太习惯说这种话,又恢复了点痞气,指了指外面:“当然,哭完了记得帮大叔收拾收拾外面,我这儿都快成妖怪窝了。”
他夸张地做了个驱赶的手势。
我破涕为笑,小手紧紧地、紧紧地攥住了那枚钥匙,仿佛握住了整个世界。
我用力地点头,小脸上还挂着泪痕,却绽放出无比灿烂的笑容:“嗯!
我…我一定收拾得干干净净!”
那晚,我几乎是爬着躺到了那张属于我的小床上。
被褥柔软得不可思议,带着阳光和干净的味道。
小小的台灯散发着暖黄色的光,温柔地驱散了所有角落的黑暗,也驱散了记忆中桥洞下那无边的冰冷和恐惧。
身体陷在柔软里,五年来积压的疲惫如同山洪爆发,但小小的心里却充满了从未有过的、巨大的安心和欢喜。
我睁大眼睛,贪婪地看着天花板上灯影投下的光斑,听着门外隐约传来大叔趿拉着拖鞋走动、收拾烟灰缸的细碎声响。
这就是家。
一个不管多晚,都有一盏灯为你亮着的地方。
一个有人会为你披上外套,告诉你“以后跟着我”的地方。
一个……可以安心闭上眼睛,不再害怕的地方。
在沉入香甜梦乡前,我迷迷糊糊地想:那个可怕的羊头怪物,大叔说的“狍鸮”……还有“镇灵使”……那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世界?
而大叔他……真的好厉害,好厉害啊。
带着对未知世界的一丝懵懂好奇和对身边人全然的信赖,我蜷缩在属于自己的、温暖的小天地里,五年来第一次,睡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寒冷、没有噩梦的安稳觉。
清晨的阳光透过蒙尘的窗户,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我是被一阵锅碗瓢盆稀里哗啦的碰撞声和一股……焦糊味给弄醒的。
我猛地坐起身,小小的房间让我愣了一下,随即,手心里紧握的钥匙和昨夜温暖的灯光记忆瞬间回笼。
心,一下子落到了实处,像找到了港湾的小船。
我踢开被子,跳下小床,趿拉着大叔那双大得离谱、像船一样的旧拖鞋,吧嗒吧嗒地跑到门边,小心翼翼地推开一条缝。
客厅的惨状依旧,但餐桌旁,李星渚正对着一个冒黑烟的小煎锅“战斗”。
他套着那件发白的旧T恤,头发像个鸟窝,下巴上的胡茬更明显了。
锅里躺着几片黑乎乎、形状奇怪的东西,旁边散落着蛋壳。
“哟,小不点,醒了?”
他头也不回,用锅铲使劲戳着那块顽固的“黑炭”,“啧,这破锅,跟我作对是吧?
早饭马上就好……呃,快了快了!”
我默默走过去,灶台一片狼藉,水槽里堆着碗碟。
再看看角落里那座“脏衣服山”,想起昨晚“免费小童工”的预言,心里那点刚睡醒的迷糊泡泡“噗”地破掉了。
现实,果然跟童话不一样。
“大叔……”我仰着小脸,声音细细的,“要不……我来试试?”
我的目光扫过那堆脏衣服,又看看冒烟的锅。
李星渚眼睛一亮,像看到了救星,立刻把铲子塞到我手里,而那铲子对我小手来说太大了。
“好小子!
有觉悟!
我就说你灵识高,动手能力也强!”
他毫不吝啬地夸赞,脸上是甩掉烫手山芋的轻松笑容,“厨房交给你了,我去……嗯,抽根烟,规划下今天的‘除魔卫道’大业!”
他迅速溜到阳台,点烟的背影写满了“解脱”。
我叹了口气,小小的肩膀努力扛起“重任”。
踩着小板凳,开始清洗碗碟,收拾灶台,把那些可怕的“黑炭”倒掉。
冰冷的自来水冲在手上,窗外是城市苏醒的声音,阳台飘来淡淡的烟草味。
这一切,都和我过去五年在垃圾堆旁醒来的清晨,天差地别。
很累,水很凉,锅很重,我甚至有点想扁嘴。
但心底最深处,却像被那盏小台灯照着一样,暖烘烘的。
因为我知道,等我吭哧吭哧收拾完,就会有一张桌子,能让我摆上自己做的、也许不怎么好吃但热乎乎的早饭。
还会有一个人,虽然叼着烟,头发乱糟糟,可能还会嫌弃地说“真麻烦”,但一定会一屁股坐在我对面,跟我一起,稀里呼噜地把早餐吃掉。
这里就是家呀。
有收拾不完的乱糟糟,有呛人的烟味,还有一个不太靠谱、有点懒,但又强大到让小小的我觉得特别特别踏实的邋遢帅大叔。
我五年的流浪生涯,在昨晚那盏为他留、最终也为我照亮归途的灯下,彻底结束了。
全新的生活,就在这烟火气、焦糊味和灵异事件交织的、热热闹闹的混乱里,跌跌撞撞地开始了。
而我,再也不是那个在城市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小乞丐,也不是那片无依无靠、随风飘零的小浮萍了。
我有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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