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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比我大九岁

miss王 著

都市小说连载

小说《我哥比我大九岁》是知名作者“miss王”的作品之内容围绕主角宋显宗宋招娣展全文精彩片段:我重生的时哥哥已经重生十年我从小被他卖到了大山里给人做童养而他终于继承了家里的书当上了程少我记得前世这个时他还在跟着一帮小混混花天酒让我打理书坊给他挣银子花赤脚站在集贤书坊我看着哥哥忙碌的背想起来十年前他把我交给拐子时候说的话: 这丫头狠着又争又抢一定把她卖得远远不要给她一点儿机说他甚至给了我一串糖葫芦哄说这个大叔会带我去外婆1、...

主角:宋显宗,宋招娣   更新:2025-07-07 1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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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生的时候,哥哥已经重生十年了。

我从小被他卖到了大山里给人做童养媳。

而他终于继承了家里的书坊,当上了程少爷。

我记得前世这个时候,他还在跟着一帮小混混花天酒地,让我打理书坊给他挣银子花呢。

赤脚站在集贤书坊外,我看着哥哥忙碌的背影,想起来十年前他把我交给拐子时候说的话: 这丫头狠着呢,又争又抢的,一定把她卖得远远的,不要给她一点儿机会。

说完,他甚至给了我一串糖葫芦哄我,说这个大叔会带我去外婆家。

1、

一个月前,我还是大山里一个马上就要跟小丈夫圆房的童养媳。

每天吃最少的饭,干最多的活儿,还要伺候他宋家一家三口的牛马。

去山上捡柴的时候,滚下山伤到了脑子,突然就想起来自己是谁。

脚踝受伤了,但是我必须回去,一路上想着我脑子里那些事情甚至忘记了脚疼。

宋显宗看见我一瘸一拐地回来,上来就要打我: 死丫头,不知道今天是我生日吗?还敢偷懒不干活

才十二岁的小子恶毒之极: 罚你三天不许吃饭

和我差不多大的宋招娣接着说: 今天晚上不许回屋里睡,一身草还有泥,让你睡稻草都不如稻草干净。

只有宋寡妇扶着腰,出来看了我一眼: 显宗,小丫这是去捡柴了,她又不会说谎,肯定是遇到猛兽了,你别生气了乖儿子。

又和善地对着我笑: 小丫,今天你也辛苦了,去柴房那休息去吧。

其实就算不说我也知道,今天宋显宗生日肯定吃点荤腥,我如果吃饭,不管吃得多少,她们都不会愿意的。

我去了柴房,这屋子里所有的柴火都是我一个人捡来的。

找了一根合适的棍子绑住我的脚踝,就躺下休息。

想着我脑子里的那些事情。

我本是都城集贤书坊商户程家的女儿。

家中除了我就是父亲和哥哥,娘亲早已去世。

家中靠着一间书坊过活。

哥哥自幼娇惯,性子自私,爹爹却觉得他不会吃亏,是好事。

而我,自小就在书坊里长大,除了打理书坊、算账收银,还要每日抄书。

虽然雕版印刷的书不少,但是集贤书坊里还有不少价格昂贵的孤本、珍本、奇本等一些仿书,这些书都要靠着人工,一个字一个字的抄下来,装订成册。

哥哥和朋友胡吃海喝的时候,我在书坊里接人待物,迎来送往;

哥哥去茶楼听书,青楼听曲的时候,我在书坊里挥舞着一只半旧的笔杆一个字一个字的抄书;

哥哥欠了债,被人打上门的时候,爹爹求我嫁给江家换成彩礼给哥哥抵债……

我成亲后,在江家一开始日子过得颇为艰难,后来把江枫打服了,日子才算好过。

后来听说哥哥把爹爹气到中风,扬言要卖了书坊。

我知道后,花钱买下书坊,把哥哥程义送到矿上挖石头去了。

而今生,在我五岁的时候,娘刚刚病死,哥哥说让人带我去外婆家,趁机卖了我。

他重生了。

我还记得他告诉拐子那句话: 这丫头狠着呢,又争又抢的,一定把她卖得远远的,不要给她一点儿机会。

虽然依旧自私狠毒,但是眼光看起来不错。

我确实挺狠的。

2、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去宋寡妇屋里给她倒尿桶刷尿桶的时候,偷偷告诉她,我在山里发现了燕窝。

宋寡妇眼睛一亮,问我在什么地方,我说等我脚好了就带她去。

于是她给我饭吃,还破例让我吃了个鸡蛋。

到了晚上她缠着我,问我能不能走。

我找了一根结实的棍子对她点点头。

她那性子我是知道的,笑面虎,伪善人,我带着她往深山里走。

我的脚已经好了,但是为了拿棍子更合理,我还是装瘸。

到了我预先准备好的地方,我指给她看: 听见燕子叫了吗?就在那边,有好大一片,婶子,我这腿脚不好,你先过去摘,我帮你看着人和兽。

宋寡妇看人的眼光就不如我哥哥,她不知道我是个毒妇。

就在她靠近悬崖,小心翼翼用镰刀准备割燕窝的时候,我用手里的棍子把她捅了下去。

她被捅得心慌意乱,两手乱摸,想抓住任何一点儿能撑住的东西。

可惜我不会给她机会。

臭婊子,如此狠毒在她骂声中,她跌落了悬崖。

自从觉醒了记忆,我就完全是个大人了。

昔日在宋家受的委屈,哥哥的出卖,我当然都会还回去。

宋家剩下的俩小崽子不足为虑。

我回去后谎称宋寡妇下山去镇上卖草药,耽误几天,把宋招娣五两银子卖给了猎户。

至于宋显宗这个小毒人,一碗毒蘑菇就能解决。

我对宋家的厌恶之情比拐子更甚,毕竟没有这些买家,也难有卖家。

我搜刮了宋家家里的所有资源,下山后换成了银子。

用银子换了户帖。

又走了快十天才走到都城。

现在的我,就这么赤脚站在了集贤书坊的外面,像个乞丐一样浑身脏兮兮的,连一双鞋都没有。

我当然要拿回属于我的一切,哥哥让我受的这些罪,都不会白受的。

他重生也就解决了我而已,见识必定有限。

毕竟二十四岁以后他的人生是在矿上挖石头。

看着他在书坊里颐指气使让小二颠来跑去,一双光滑的双手似乎没有受到过一点儿伤害,我觉得心情不爽。

我曾经当牛做马地在这集贤书坊里干了十几年,从会握笔就开始抄书。

这个家不是爹撑下来的,而是我撑下来的。

多少个日夜,他们遛鸟的遛鸟,听曲的听曲,而我一个人坐在书桌前,任凭窗外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华灯初上、倦鸟归巢。

不停地写,不停地抄。

那些圣贤书教会我的道理就是要去争,像个人、像个男人那样活着。

江枫曾经不敢置信被我打得爬不起来,又要脸不敢在外面说,只能看我眼色行事。

那时候我就知道,我爹教的不对。

这世上的人,不能像他说的那样吃亏是福。

我不想要这福气。

3、

现在的我手上没有常年写字抄手留下的茧子,却有无法缓解的粗大纹路,一碰就疼的倒刺,抚摸丝绸都能刮掉丝的那种。

不过不要紧,我能养好,我还记得一些前朝宫廷里的方子: 牛乳、蜂蜜混合敷在手上,第二天起床时揭掉,不出半月就能恢复光滑。

但是现在,我还需要这一身苦难。

我穿着破衣烂衫,手里拿着一个豁口的碗,来到集贤书坊附近,开始讨饭。

大娘,行行好,给口吃的吧?少给些就行,两天没吃饭了。我举起手里的碗对着邻居林大娘。

耳根子最软,最是善良不过的邻居。

给,我刚蒸的馍,还不凉呢,赶紧先吃一口,大娘给你舀碗水喝,别噎着了。林大娘刚想接过我手里的碗,突然看见了我的小臂。

孩子,你是不是小青?我小臂上有个红色弯月胎记。

老程老程你快出来你出来看看你家小女儿小青是不是小臂上有个红胎记?林大娘激动得很。

然后我看见了满头白发的爹爹快步走了出来。

他对着我左看右看,不过我根本不抬头。

好孩子,抬起头来,你胳膊上这个小胎记是从小就有的吗?他不确定又充满希望地问我。

我嘴里吃着馍也不看他,只是点点头。

小青啊孩子,真的是你啊我看见我爹开始掉泪。

我都怕找不到你,下去了怎么见你娘,真没想到你还活着好孩子受苦了吧,快点儿跟我回家,我让人叫你哥哥去他拉着我进家,却发现提到我哥哥的时候,我开始浑身颤栗。

小青,你怎么了?我抬头看着眼前这老男人,不太相信他不知道我哥哥做的事情。

哥哥就算重生也不会在我失踪后表现得那么完美,他,真的不知道?

我摇摇头。

我被人灌了药,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了。我低头玩着衣角。

似乎哪里有我整整一个世界。

其实是担心自己的恨意和狠厉被人看出来。

我不敢小瞧任何一个人。

别怕孩子,爹能为你做主,你给我说说你记得的事情好吗?

我就记得是被一个叫马大叔的瘸子抱着,后来被他递给了别人,然后有人让我叫爹娘,说我是他们家童养媳,但是后来那家人死光了,我就跑出来了,小乞丐们都说来到都城能要到吃的,我就跟着来了都城。

4、

我记得抄过律法,贩卖人口的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马山祖上就是这个营生,只不过一般他不在附近拐带孩子。

前世他事发的时候,我已经嫁给江枫。

说起来前世马山被爆出来是拐子和江枫也有关系,我让江枫去富阳州,听说那边有新的纸张,洁白柔软、浸润保墨,更适合印刷成书籍。

彼时我已经有心自己开一家书坊了。

江枫说回城的路上救了一女子小梅,后来遇到了马山一行人,那女子小梅颇能沉得住气。

等马山离开后才说这人是拐子,要不是自己体质特殊,不容易被药晕,肯定跑不出来。

然后还没回家,江枫就带着人去了衙门指认拐子去了。

所以哥哥程义重生后知道马山是拐子,把我交给了他。

我一说马瘸子,爹爹很容易就想到了马山。

他也没吭声,我继续装傻。

让我吃我就吃,让我换衣裳我就换衣裳。

等到程义回来,看见我他一脸不敢置信: 程小青?你怎么回来了?

我装作不认识,不抬头看他。

你妹妹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了,刚刚讨饭过来的。爹爹叹气,看着我现在这个样子觉得不应心。

毕竟他觉得自己女儿怎么也该是个落落大方、书卷气的女儿,程家祖上毕竟是诗书传家的,不然也不可能有书坊里那些孤本。

哥哥皱眉看着我: 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还能讨饭到家门口?还真是厉害啊。

话虽然这样说,但是我能看得出他是色厉内荏的。

因为他的脚步在距离我很远就停下来了。

他是重生的,我肯定了,毕竟如果不是重生者,他不可能一见面就能认出我来。

爹爹拉走了他。

我选中林大娘除了她熟悉我以外,就是她大嘴巴。

我回来了这种事情经过一下午发酵肯定大家都知道了。

程义如果这个时候还要害我,邻居们之间的口水也能淹死他。

我看着俩人出去后,打量这个我记忆中的家。

有些破败,没有增添任何新家具、新物件。

前世我管着书坊的时候,已经买了小丫鬟了。

程义操持书坊的能力还是不行。

5、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问爹用不用我去做饭,他老怀宽慰地点点头。

我简单熬了粥,其他什么也没做。

问就是不会。

程义没有回来。

爹没有办法,自己去下厨。他告诉我,家里有间书坊,但是书坊挣得银子也只够他和哥哥吃喝,而且还要给哥哥定亲存钱。

我不说话,只是听着。

哭穷呢。

吃罢晚饭,我去刷碗,结果碗被我摔破,我立刻抱着头蹲在地上: 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我不是故意的

手指依旧粗糙,浑身战栗。

爹爹赶紧拉起我: 小青不怕,不怕啊孩子。

眼中有些疼惜。

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为了饰演一个从小被虐待的小姑娘,我也把宋寡妇苛待我的事情一件件想了一遍。

爹爹真情流露,长叹一口气。

马瘸子这个缺了大德的,真该下十层地狱他说得很小声。

而我这时候在纳闷程义做什么去了?

肯定是他去找马瘸子了。

家里没有我的房间,爹爹给我在杂物间收拾出来一块地方: 小青,爹明天去给你打个床,买几床新被,你也学着在这个家里生活。

我看着那比狗窝大不了多少的地方,心中笑了笑。

等到凌晨,程义才回来。

爹爹给他开门,父子俩小声说着话: 放心,她睡着了。

爹,我去找马瘸子了。说你找回来妹妹要告他,他吓坏了,说要赔偿给咱一百两银子。我听见程义的声音。

一百两?那可是不少了,这下能给你娶媳妇了。爹爹长出一口气。

不过,马瘸子有两个要求。程义期期艾艾地说着。

什么要求?

他让我立下字据,证明程小青被拐和他无关,而且字据上说我妹妹已经死了,我已经签字画押了。还有就是他要求我用火钳子烫掉小青手上的胎记。

6、

爹爹应该是打算勒索马山的银子。

我猜程义肯定是和马山商量好的,而不是他去威胁他。

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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