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小瘸子。
没爹没妈,吃百家饭长大。
有一天晚上,我摆地摊回家,在小巷口捡到了一个满身是血的流浪汉。
他很可怜,跟我一样没有家。
我把他捡回出租屋,掏光积蓄治好他的病。
两人一狗,一日三餐,三餐四季。
我以为只要对他足够好,就能成为我的家人。
有一天,一群保镖包围了我的出租屋。
他们说,我捡回来的流浪汉是京圈太子爷。
「邱秋,要不是我被同父异母的弟弟算计,又怎会沦落街头,被你当作流浪汉捡回家?」
「想要什么报酬尽管开口,往后我们两清了。」
我垂着头,不敢看太子爷的眼睛。
「我……我可以要一个男人吗?」
太子爷冷嘲热讽,把随从身材最魁梧的保镖扔给了我。
「拿去,往后我们不拖不欠。」
后来……
太子爷夺回家族企业,传出与京圈千金联姻的喜讯,风光无限。
我把保镖宋之凌留在身边,没想到,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的。
再见面,太子爷眼尾猩红把我逼到墙角。
「秋秋,我不要千亿家产,我只要你。」
我摸了摸微微隆起的小腹,嗤笑一声:「你们,我都不要了。」
……
从夜市收摊回来,已经晚上九点。
我拉着小推车,里面还有刚买的打折小蛋糕和牛奶。
这是留给霍尊的宵夜。
他嘴巴叼,吃不惯夜市的煎饼和淀粉肠。
霍尊是我在一年前,从夜市附近捡回来的流浪汉。
我花光了积蓄,才把他从阎王手里拽回来。
伤好以后,我便把他留在身边。
霍尊的模样很俊。
长得高大,五官精致,比电视上的男主角还要好看,
城中村出租屋治安不好,家里多个男人会安全很多。
他挑剔,脾气臭,还讨厌我。
骂我是个不要脸的小瘸子,又蠢又笨。
可隔壁陈婶说,我不蠢,只是单纯和善良。
自从霍尊来了以后,隔壁老王不敢再调戏我。
我真的很感激他。
「秋秋,京城来了很多人,说你家霍尊是豪门太子爷。」
「你呀,这回捡到宝了!」
陈婶笑眯眯看着我。
出租屋门口,被一群穿黑衣服的保镖围着。
站在最前面的男人,宛如一座小山,把我挡了下来。
「我要找霍尊!」
我小心翼翼说道。
男人紧绷着脸,居高临下看着我,那眼神仿佛要把我吃掉。
「大胆,居然敢直呼太子爷的名字!」
我急了,朝着屋里拼命大喊。
「霍尊……霍尊!」
没多久,霍尊穿过人群,走了出来。
他已经脱下我在地摊买回来的廉价T-shirt,换上崭新的西装和皮鞋,英俊无双,
我的胸口又闷又难受。
但是,我从没想过要挽留霍尊。
捡回来的东西,始终不属于自己。
霍尊有家人,我真心替他感到高兴。
想到以后家里只剩下我和旺财,还要被隔壁老王调戏,我的心里有点难受。
「我给你买了小蛋糕,回家的路上垫垫肚子吧。」
我把纸袋递了过去。
打折后十二块一个的奶油小蛋糕,我没舍得给自己买。
霍尊没接稳,蛋糕跌落地面。
我急了,弯腰去捡,手指差点被蹭亮的皮鞋踩中。
他用脚跺了一下纸袋,声音冷漠至极。
「这种垃圾,狗都不吃,你让我吃?」
我抬眸望向跟前的男人,熟悉却又陌生。
「霍尊,你是不是要走了?」
我的眼前一片氤氲。
他走了,我怎么办?
摆摊回家,不会再有一盏灯为我亮着。
隔壁老王喜欢在我洗澡的时候,趴在围墙上看。
夜市的小流氓也喜欢欺负我。
我害怕。
霍尊看出我的不舍,眼底尽是讽刺和厌恶。
「邱秋,要不是我被同父异母的弟弟算计,又怎会沦落街头,被你当作流浪汉捡回家?」
「想要什么报酬尽管开口,往后我们两清了。」
我站了起来,不敢抬头望向霍尊。
双手死死攥着裤腿,眼泪不争气地在眼眶里涌动。
许久不见回应,霍尊不耐烦说道。
「邱秋,别以为你救了我,就能把我留下来。」
「像你这种又蠢又丑的小瘸子,给我提鞋也不配!」
我只是瘸,但不丑。
救霍尊,我也没想过求回报。
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所有人在嘲笑我的异想天开。
许久,我才应了一句:「我不需要。」
霍尊的声音冷到了极端:「邱秋,别太贪心,我不会留下来!」
不,不是的!
我没打算阻拦霍尊与家人团聚。
「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你今天必须提一个!」霍尊盛世凌人。
非提不可吗?
那么……
「我……我可以要一个男人吗?」我试探性问道。
话落,全场爆笑。
霍尊似乎松了口气,环视一圈。
他指着唯一没有笑的保镖,命令道:「你,留下来。」
刚才在门口拦我的男人,往前一步。
「是的,霍少。」
男人的声音冷得没有一丝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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